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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18 生效日期: 2011-03-18
发布部门: 陕西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陕建发[2011]50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房地产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省人大2011年立法计划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根据省人大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2011年度立法项目的通知精神,我厅今年的立法项目一是制定《陕西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二是调研修订《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

  

  1、认真完成对《陕西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2月下旬,将精心组织,征求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陕西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配合省人大、省法制办的立法提供依据。

  

  2、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厅将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对《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根据我省实际,提出贯彻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建议。

  

  3、按时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转来的各类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办理工作。

  

  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

  

  1、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示范单位的作用,继续推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类法化”。努力做到起草不违法,审核不漏项,备案不超时,执行不偏差。确保制定的每一份规范性文件都符合法律法规,符合依法行政要求。

  

  2、严格抓好行政处罚的程序。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据陕西省住房和建设厅《行政处罚工作规程》严格依程序进行执法,并且严格执行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做到罚缴分离。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卷备案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自身的执法水平。

  

  3、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做好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调整。根据机构改革处室的变化,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

  

  4、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定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有序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出台。

  

  三、认真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六五”普法规划,着手研究制订全省建设系统“六五”普法五年规划。

  

  2、选择切合实际的培训主题,聘请有授课经验的专家教授讲课,提高机关干部的学习兴趣。

  

  3、省厅将对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副处以上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丰富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提高执法水平,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要对行政执法人员就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和考试。

  

  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1、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规定,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提高审理工作质量,积极运用调解方式结果,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纠正力度,推进重大行政复议报备工作。

  

  2、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工作。

  

  3、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分析总结,发现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积极加以改进。

  

  五、其它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适时筹备召开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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