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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保障食盐供应稳定市场运行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17 生效日期: 2011-03-17
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布文号: 皖政办明电[2011]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因对日本特大地震导致福岛核电站放射性物质泄露产生恐慌心理,我国部分地区出现“核辐射可能影响海盐生产,且摄入碘盐能有效预防核辐射”的传言,一些地方出现了抢购碘盐风潮。近日,我省部分地区也出现了抢购碘盐现象。为切实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社会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充分认识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未雨绸缪,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完善应急预案,抓好市场供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切实保障群众正常消费需求。

  

  二、做好舆论宣传,引导理性消费

  

  我省是全国产盐大省,定远盐矿每天生产精盐4000吨,全省每天实际消费量不足1000吨,现盐业系统库存食盐3万多吨,其中可以随时投放市场的小包装食盐1万多吨,足以满足我省市场的正常消费。日本核泄漏危机并未对我国环境产生放射性影响,摄入碘盐预防核辐射无科学依据,现在也没有必要进行预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和影响市场稳定的谣言,消除群众恐慌心理,让消费者不信谣、不传谣、理性消费,维护社会稳定。

  

  三、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市场供应

  

  省盐务部门要加强市场调度和计划调拨,做好产销衔接,加大食盐购进量,实行24小时配送,并督促有分装能力的基层盐业公司做好食盐分装工作,绝不允许出现违反国家食盐价格政策或停止供应的现象,确保食盐市场足量供应。要加强食盐市场的监督检查,严禁个体消费者批量采购,确保不断档、不脱销、不涨价。

  

  四、加强市场监测,稳定市场运行

  

  各级商务部门要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随时掌握全省食盐供求状况,深入分析发展趋势,指导流通企业加大进货量,做到及时补货、快速上架,保持稳定供应。同时,要做好应急防范工作,严防购物场所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五、强化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

  

  各级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强化市场巡查,加大对食盐市场销售行为和销售价格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套购惜售、囤积居奇、倒买倒卖、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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