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淮政发[2011]57号
为保障国家南水北调工程水质,改善京杭运河通航环境,提升滨水空间景观,市政府决定对京杭运河沿线的码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清理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对京杭运河清浦大桥至黄码大桥之间的码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清理整治。关闭市政、城南运输公司(含原果葡糖码头)、美赞、东风村以及运河公司油库码头;对淮安南港、东港以及正大天参码头功能进行调整,其中淮安南港、东港保留集装箱装卸业务、正大天参码头保留粮食饲料装卸业务,其余砂石、煤炭、钢材等散货、件杂货经营业务全部取缔。搬迁金达、瑞达、华石以及宋达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二、清理整治时间
2011年3月20日起各关闭和功能调整的码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禁止靠船装卸作业(功能调整码头保留货种的船舶作业除外);2011年4月10日前,各关闭码头停止经营行为,拆除全部作业机械设备,清除场地堆放物;2011年4月30日前,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搬迁完毕。
三、清理整治方法
各码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产权单位、经营单位或个人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码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相关设施,清除场地堆放物,恢复堤防岸线原貌。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交通运输、工商、供电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关闭码头核发的有关证照,在相应时间内收回。公安、城管、交通、水利、农机等部门在3月20日以后将加强对码头及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周边道路、水域的管理,禁止有关车辆进出、船舶停靠。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关闭和功能调整的码头、搬迁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实行强制清理取缔。对清理整治过程中阻碍清理取缔、触犯法律的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