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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京杭运河码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10 生效日期: 2011-03-10
发布部门: 淮安市政府
发布文号: 淮政发[2011]57号
  为保障国家南水北调工程水质,改善京杭运河通航环境,提升滨水空间景观,市政府决定对京杭运河沿线的码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清理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对京杭运河清浦大桥至黄码大桥之间的码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清理整治。关闭市政、城南运输公司(含原果葡糖码头)、美赞、东风村以及运河公司油库码头;对淮安南港、东港以及正大天参码头功能进行调整,其中淮安南港、东港保留集装箱装卸业务、正大天参码头保留粮食饲料装卸业务,其余砂石、煤炭、钢材等散货、件杂货经营业务全部取缔。搬迁金达、瑞达、华石以及宋达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二、清理整治时间

  2011年3月20日起各关闭和功能调整的码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禁止靠船装卸作业(功能调整码头保留货种的船舶作业除外);2011年4月10日前,各关闭码头停止经营行为,拆除全部作业机械设备,清除场地堆放物;2011年4月30日前,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搬迁完毕。

  三、清理整治方法

  各码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产权单位、经营单位或个人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码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相关设施,清除场地堆放物,恢复堤防岸线原貌。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交通运输、工商、供电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关闭码头核发的有关证照,在相应时间内收回。公安、城管、交通、水利、农机等部门在3月20日以后将加强对码头及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周边道路、水域的管理,禁止有关车辆进出、船舶停靠。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关闭和功能调整的码头、搬迁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实行强制清理取缔。对清理整治过程中阻碍清理取缔、触犯法律的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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