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宽政发[201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灌水特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宽甸满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遵照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宽甸满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文件精神,做好辽宁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林函规字[2010]181号)、《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10]203号)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要点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由县林业局牵头承办,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配合,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国家林业局的意见以及省林业厅的具体安排,积极推进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达到优化林地结构布局,统筹林地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突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战略性、指导性、科学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林地科学管理,为发展我县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和推动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基础准备。
一是组织准备。成立由代县长周亮为组长,副县长宋晓虎为常务副组长,农办主任仇宽、林业局局长刘刚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刘刚兼任,副主任由县林业局副局长黄波兼任。
二是技术准备。完成相关资料收集、数据和图表准备与整理等工作,制订宽甸满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为规划编制做好前期技术准备。
三是编制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立规划期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战略、主要目标和相应的调控指标,明确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区域统筹、差别管理的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及政策措施,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大纲制订工作。
(二)实施阶段。
一是动员部署。召开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落实任务,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技术培训。对县、乡两级林业业务骨干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统一方法、明确标准,指导基础数据校正等。
三是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对涉及规划编制工作的重大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专题研究并形成专题报告。主要有:林地保护利用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求;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及节约集约利用林地措施;城乡一体化建设与林地保护利用的关系;林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公益林地总量及分项控制;林地保护分级分等技术标准;主体功能区与林地保护利用关系;规划管理创新与规划实施保障研究等。
四是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论证评审。
依据技术方案等要求,县级规划编制大纲要广泛征求发改、财政、国土、环保、住建、农经、交通、水利等单位意见,并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形成规划成果材料。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论证。
(四)成果报批。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经审查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三、进度安排
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基础准备工作(2011年3月中旬前)。
成立编制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宽甸满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方案制订,开展县、乡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业务骨干技术培训,召开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议。
(二)工作实施阶段(2011年3月中旬-2011年10月末)。
林地落界(2011年3月中旬-4月上旬)。各乡镇利用最新的航拍影像图与二调林相图开展新的林地落界工作,确定全县林地红线。一是以林地、非林地交汇处做为“修边”重点,全方位复核;二是林地内部明显错误或有误差达不到精度要求的,要及时修正。
补充调查(2011年4月中旬-5月下旬)。由熟悉县情、林情的技术骨干,利用最新的航拍影像图与二调林相图,先确定好本地的功能分区,再由调查员根据功能分区进行一次内外业相结合的林地资源补充调查。调查的重点是面积和地类,落实基准年(2009年)的规划基数。
规划调查(2011年6月上旬-7月中旬)。在林地落界工作完成后,根据省林业厅下达的各类规划目标数,进行相应的各类规划目标内外业规划调查。
研究重大问题(2011年7月中旬-7月末)。对涉及规划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包括:林地保护利用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求;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及节约集约利用林地措施;城乡一体化建设与林地保护利用的关系;林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公益林地总量及分项控制;林地保护分级分等技术标准;主体功能区与林地保护利用关系;规划管理创新与规划实施保障研究等。
编制规划成果(2011年8月份)。按照省级规划编制大纲的要求,开展林地保护与发展措施、林地利用结构、方向、布局等方案设计和评价,确定规划方案,编写规划文本、相关说明、规划图表、综合研究报告等成果。
(三)规划论证协调(2011年9月末前)。
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划,对规划目标及林地规模、结构、布局和相关政策等进行重点论证,并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四)规划成果报批(2011年10月末前)。
规划成果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送省规划编制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