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办函[2011]3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10年,我省粮食生产经受住了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严峻考验,粮食总产比上年增产10亿斤,实现连续4年增产、连续3年保持在700亿斤以上。粮食“四连增”为我省粮食价格保持基本稳定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推进“两个加快”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各级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按照《四川省粮食生产“丰收杯”奖励评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过绩效考核,省政府决定对考核结果排名前2位的市(州)和排名前20位的县(市、区)授予2010年度四川省粮食生产“丰收杯”。
希望获得“丰收杯”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学习先进,总结经验,增添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责任,协作配合,深入推进四川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全面深化高产高效创建,促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为推进我省“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获得2010年度四川省粮食生产“丰收杯”的市(州)、县(市、区)名单
附件
获得2010年度四川省粮食生产“丰收杯”的市(州)、县(市、区)名单
一、市(州)(2个)
南充市人民政府
凉山州人民政府
二、县(市、区)(20个)
威远县人民政府
营山县人民政府
大竹县人民政府
乐至县人民政府
井研县人民政府
岳池县人民政府
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政府
泸县人民政府
江安县人民政府
简阳市人民政府
仁寿县人民政府
平昌县人民政府
富顺县人民政府
西昌市人民政府
大英县人民政府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
中江县人民政府
金堂县人民政府
彭州市人民政府
三台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