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石政办函[201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油气〔2010〕360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栗进路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蒲国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
贾东旭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能源办主任
成员:
崔同英 市安监局副局长
程蔚青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晓维 市建设局调研员
吴丙营 市国土局调研员
孙宏普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若威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苏庆春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
李小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彦平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士军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贾彬 市林业局副局长
田振堂 市水务局副局长
韩秀娟 市质监局副局长
陈良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赵宏振 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石家庄输气管理处副处长
杨良玉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副总经理
万剑洪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石家庄输油管理处副处长
霍景华 中国航油河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树海 河北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
崔革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管道分公司总经理
李双恒 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管道保护等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和监督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能源办副主任常锦涛担任,副主任由市发改委能源装备处李英杰、市安监局监管处刘英杰、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王挺悦、市建设局燃热处郭静溢担任。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