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深卫人发[2011]124号
盐田及龙岗区卫生局,委机关相关处室: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召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培训班的紧急通知》(粤卫办函〔2011〕23号)和《广东省卫生系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为了确保我市按时完成国务院医改办统一安排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医改中期评估是国家检查验收各地各系统医改任务落实情况的重要手段,也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问责的重要依据。此次医改中期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按照省厅的要求,我委决定成立市医改中期评估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由江捍平主任任组长,张丹、许四虎、罗乐宣副主任、陈育民巡视员和谢若斯副巡视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医政、医管、妇社、规财、疾控、中医、人事处等有关业处室处长和市医学信息中心主任组成。办公室设在委医政处和市医学信息中心。医政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医管处负责调查指导,其它处室负责相关数据收集和审核,市医学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咨询和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工作组人员由以上有关业处室和市医学信息中心指定专人组成。
盐田及龙岗区是全国医改中期评估调查样本县区,盐田及龙岗区卫生局需按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确保医改中期评估调查的顺利完成。
二、调查评估时间
(一)2月23日-24日,我委各相关处室、盐田及龙岗区卫生局、盐田区有关医疗单位采集、统计直报相关数据。
请委各相关处室按照附件表6的分工,在2月24日下午5点前将填好的数据交市医学信息中心汇总(邮箱:chy@newhealth.com.cn)。
(二)2月25日-26日,我委医改评估小组有关负责人填报表6并将调查表发送到省厅邮箱wstygb2020@126.com。盐田及龙岗区卫生局登陆网站填报表11,盐田区有关基层医疗单位填报表12和表13,并登陆http://www.ndrc.gov.cn/wsbs/“医药卫生数据采集系统”进行直报。(表6、表11、表12和表13见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网站下载区中的“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培训教材”。)
三、数据质量审核
(一)2月25日上午9:00-12:00,我委医改评估工作组及调查指导员、龙岗区卫生局调查员、盐田区卫生局调查员和盐田区有关医疗单位调查员在盐田区集中进行现场数据质量审核。要求龙岗区卫生局、盐田区卫生局及盐田区有关医疗单位携带填报完的数据表。
审核地点:盐田区人民医院会议室。
(二)2月27日-28日,省卫生厅组织人员审核数据,反馈修改情况。
四、撰写自评报告
3月1日-4日,龙岗和盐田区卫生局根据填报指标尤其是核心指标完成中期评估自评报告,报我委医改中期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省卫生厅医改办。
我委医改中期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 妍,办公电话:82292526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