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测绘局人事司关于申报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2-16 生效日期: 2011-02-16
发布部门: 国家测绘局
发布文号: 测人函[2011]17号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11〕11号),2011年继续开展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格质量,好中选优,把项目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资助项目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项目数额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申报项目数不超过5个,其余各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个。

  

  三、申报办法和时间

  

  申报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经费人员须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及《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可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http://www.chinatalents.gov.cn)下载。

  

  请将申报材料连同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2.0以上版本)”制作的申报数据库软盘于2011年3月18日前报至国家测绘局人事司。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人事司教育人才处联系。

  

  联系人:杨 娉

  

  电话:010-63882003 13811577336

  

   国家测绘局人事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