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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抗旱春管督导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2-10 生效日期: 2011-02-10
发布部门: 山东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鲁农种植字[2011]1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厅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抗旱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确保抗旱保丰收的各项措施切实落到实处,省厅决定,即日起启动旱情及抗旱工作日报告制度,同时将派出八个抗旱工作组,深入各地重旱区督促指导抗旱春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报告制度工作要求

  

  日报告内容包括受旱情况、降水情况、浇水追肥镇压划锄等作业情况,以及投资、投劳、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方面情况。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按时通过农情调度系统上报省厅种植业管理处。省厅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0531-82352818

  

  二、抗旱督导工作安排

  

  (一)督导分工

  

  战树毅同志督导菏泽、济宁,联络员卜祥联、曲召令;

  

  慕永太同志督导临沂、枣庄,联络员王桂芹、蒋庆功;

  

  刘芳原同志督导德州、聊城,联络员刘子杰、褚瑞云;

  

  庄文忠同志督导济南、淄博、泰安,联络员范永华、曲国庆;

  

  陈群力同志督导滨州、东营,联络员冯安昌、卢增全;

  

  王培泉同志督导潍坊、莱芜,联络员迟斌、翟建廷;

  

  于书良同志督导烟台、威海,联络员刘卫平、宋永泉;

  

  周占升同志督导青岛、日照,联络员李传府、赵洪亮。

  

  (二)督导内容

  

  1.认真分析各地抗旱春管形势,督促各地统一认识,正视挑战,克服麻痹和畏难情绪,坚定夺取夏粮丰收的信心和决心。紧急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迅速掀起抗旱促春管保丰收的热潮,着力抓好苗情转化和高产创建活动。

  

  2.调查旱情、苗情和抗旱春管进展情况,督促各地按照“抗旱保墒,浇水保苗;早抓抢管,促根壮蘖;分类管理,促弱控旺”的技术路线,根据受旱地区和受旱作物的具体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综合运用肥水,因地施策、因时施策、因苗施策,大力推进科学抗旱,促进苗情转化升级。

  

  3.了解中央财政小麦抗旱浇水补助资金落实情况,按照“便民高效、补贴资金兑现到户、浇水措施落实到田”的原则,督促各地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资金管理、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4.督促各地及早做好抗旱浇水和春季田间管理所需柴油、化肥等物资调剂调运,最大限度减轻旱灾影响和损失。

  

  5.及时总结抗旱春管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督促各地加强舆论引导,迅速掀起抗旱春管热潮,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抗旱春管的良好氛围。

  

  (三)督导工作要求
   1.督导工作从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到麦收结束,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做到小麦不收获、督导不停止。2月底前完成第一阶段督导,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自行安排。
   2.面上督导。督导组应全面了解所到市整体情况和每市两个旱情较重县的情况。
   3.深入基层。督导组应深入到乡镇、村和农户了解抗旱和春管情况。
   4.搞好阶段性总结。各督导组联络员要及时完成督导阶段性总结,于3月5日前送交厅种植业管理处(联系人:范作军,联系电话:0531-67866156,电子邮箱:fanzj@sdny.gov.cn)。

     请各市农业局(农委)及时与联络员联系,确定督导时间,按照工作内容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山东省农业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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