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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公告2011年第3号――我国2011年撤消的松材线虫病疫区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1-28 生效日期: 2011-01-28
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布文号: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1年第3号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国2011年撤消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公告如下: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嵊泗县。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芜湖县,铜陵市狮子山区,安庆市大观区,巢湖市和县,池州市石台县,六安市舒城县。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泉州市洛江区、惠安县,莆田市秀屿区,龙岩市新罗区。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吉安市安福县。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益阳市沅江市,常德市汉寿县。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重庆市:江北区。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雅安市雨城区。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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