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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中国实验快堆B阶段部分调试试验项目调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1-25 生效日期: 2011-01-25
发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文号: 国核安发[2011]27号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你院《关于对中国实验快堆部分b阶段调试试验项目进行调整的请示》(原安发〔2010〕86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你院提交的文件进行了审评,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钠温250℃一、二回路热平衡试验”和“一回路钠温360℃的一、二回路热平衡试验”采用a阶段的试验结论。

  

  二、同意“功率量程核测仪表系统试验”、“热室设备调试试验”的4个子试验项目、“发电机及其辅助系统调试”和“给水控制系统调试”转入c阶段进行。

  

  你院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开展调试试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中国实验快堆调试质量和运行安全。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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