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邱县秸杆热电工程延期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1-20 生效日期: 2011-01-20
发布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冀发改函[2011]27号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河北邱县秸杆热电工程延期年审的请示》(邯发改呈[2010]2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河北威利邦生物发电有限公司邱县秸杆热电工程延长建设期限,并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河北邱县秸杆热电工程于2008年8月经我委核准(冀发改能源核字[2008]115号),建设2台1.8万千瓦高温高压单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建设期为2008年至2009年。目前,一期工程1.8万千瓦已投产发电,二期工程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为支持我省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同意该项目建设期限延长至2012年12月,其他核准内容不变。

  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该项目按期投产。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