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科函政字[2011]4号
陕西省科技厅关于2011年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科技厅关于2011年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科函政字〔2011〕4号)
省级有关部门, 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两院”)2011年院士增选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对此项工作的安排,省科技厅具体负责组织陕西省归口范围内 “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推荐和遴选工作。请你们接此通知后,按照“两院”院士章程、“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推荐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严格 把关,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地区“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特别注意推荐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被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4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被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194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按照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的规定,凡2005、2007和2009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2011年停止1次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2.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需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3.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需填写《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并附光盘,及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3)。
4.提名推荐“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单位,请于2011年3月15日前,将审查合格的材料报送我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联系人:马 智 杨 柳
电 话:029-87480185
附件1:“两院”院士标准和条件
附件2: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有关事项
附件3: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有关事项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 件1:
中国科学院院士标准和条件
(摘自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
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标准和条件
(摘自中国工程院院士章程)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院士。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主要是指:在某工程科技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 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做出重大贡献;或为重要工程科技领域的奠基者和开拓者。以上各项中包括其 在培养工程科技人才方面做出的成就和贡献。
“重大工程管理”的内容主要是指:重大工程建设(包括规划、论证、勘 设、施工、运行等)中的管理;或重要、复杂的新型产品、设备、装备在开发、制造、生产过程中的管理;或重大技术革新、改造、转型、转轨、与国际接轨方面的 管理;或产业、工程、科技布局和战略发展研究、管理。
在工程管理领域做出“重大贡献”主要是指:被提名人在上述领域具体组织、参加工程项目的实践,并在实践中以先进的管理理论为指导,创造性地发挥管理科学的作用,促使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实施,取得众所公认的成就;或在工程管理理论上有重大建树,并通过实践取得具体业绩。
“学风正派”主要是指院士应具备的职业道德、科学态度和献身精神等。
“品行端正”主要是指院士应具备优良的科学道德与学风,良好的行为品德和端正的生活作风。
附 件2:
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有关事项
一、请认真研读《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部门)(科发学部字〔2010〕158号)和相关文件,可登录中国科学院学部与院士网站(www.casad.cas.cn)下载。
二、推荐候选人需认真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其中:《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用“院士增选信息系统”填写(“院士增选信息系统”从学部网页下载,网址为www.casad.cas.cn,使用方法及要求详见网页上的说明);《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请按相关要求准备,并提供复印件以及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推荐书》由推荐单位填写,《附件材料》可由材料提供者填写,材料提供者向推荐单位提交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
三、每位提名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包括:
1.连同用“院士增选信息系统”打印并签名盖章的《推荐书》纸质件一式12份;
2.《附件材料》的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一式12份;
3.《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一份;
4.《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一份;
5.《附件材料》附件1纸质件一份;
6.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或u盘一律不退)。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的,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执行。
四、使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软件录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数据时,请选择“部门推荐”。
附件3:
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有关事项
一、请认真研读《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部委)》(中工发〔2010〕113号)和相关文件。全部2011年院士增选文件,可在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的全部内容必须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形成候选人提名材料,该系统及使用说明书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
三、请提供《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原件一式15份,并附光盘(不接收u盘和移动硬盘提供的电子文本资料)。《提名书》按附件的式样印制(a4纸),字迹清晰。
四、提供每位候选人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有 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以上材料如超过规定数量,工作人员将不予接受。
五、《提名书》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