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桂法制电[2011]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
(桂法制电[2011]1号)
各市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组分赴14个市和40个区直部门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第一考核工作组
组 长:林日华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李文金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处长
成 员:莫晓敏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处长
刘铁军 桂林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许 坚(女) 贺州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谢 剑 防城港市法制办公室科长
谢春阳(女) 贺州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党 舒(女)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第一考核工作组负责对南宁市人民政府、区发改委、区公安厅、区财政厅、区住建厅、区交通运输厅、区工商局、区水利厅进行考核。
联系人:党舒,联系电话:13977158883
(二)第二考核工作组
组 长:陆瑞华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巡视员
成 员:陈 梅(女)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处长
陆昌珍(女) 自治区财政厅副调研员
潘 楠 贵港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马遒祯(女) 贵港市法制办公室科长
贾凌波 来宾市法制办公室副科长
莫耘红(女)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主任科员
第二考核工作组负责对梧州市人民政府、贺州市人民政府、区工信委、区环保厅、区民委进行考核。
联系人:莫耘红,联系电话:18978892026
(三)第三考核工作组
组 长:张剑波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副组长:潘 东(女)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处长
成 员:杨 伟(女) 自治区工商局处长
蒙小翠(女)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处长
周 兵 崇左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黄 坚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主任科员
李 康(女) 崇左市法制办公室科员
韦立栋 钦州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第三考核工作组负责对百色市人民政府、河池市人民政府、区民政厅、区科技厅、区计生委、区司法厅、区外事办进行考核。
联系人:黄坚,联系电话:18978892019
(四)第四考核工作组
组 长:瞿佳兵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谭泽淳 自治区公安厅副巡视员
成 员:周光辉 自治区统计局处长
蔡昭祚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处长
黄 华(女) 自治区公安厅副调研员
赖启第 梧州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冯 伟 玉林市法制办公室调研员
杨 博 玉林市法制办公室科员
第四考核工作组负责对钦州市人民政府、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区国土资源厅、区人社厅、区新闻出版局、区金融办、区人防办进行考核。
联系人:蔡昭祚,联系电话:18978892029
(五)第五考核工作组
组 长:雷永达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副组长:黄澍东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
成 员:包能华 北海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刘伙友 自治区监察厅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黄 伟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处长
莫剑平 北海市法制办公室干部
杨丹铖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第五考核工作组负责对柳州市人民政府、桂林市人民政府、区农业厅、区卫生厅、区审计厅、区文化厅进行考核。
联系人:杨丹铖,联系电话:18978892008
(六)第六考核工作组
组 长:陈勇新 自治区审计厅总审计师
副组长:覃 安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处长
成 员:韦锦义 自治区审计厅处长
唐毓照 自治区水利厅副处长
覃运欢 自治区住建厅副处长
侯康顺 南宁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农朝胜 南宁市法制办公室科长
谭江凌(女)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第六考核工作组负责对来宾市人民政府、崇左市人民政府、区教育厅、区商务厅、区国资委、区地税局、区侨办进行考核。
联系人:谭江凌,联系电话:1897889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