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赣食药监流[2011]2号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注销江西永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干县金川镇药品配送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注销江西永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干县金川镇药品配送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赣食药监流[2011]2号)
江西御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撤销江西永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干县金川镇药品配送站的报告》(赣永药发 [2010]0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注销江西永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干县金川镇药品配送站《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ab0400106)。自文到之日起,江西永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干县金川镇药品配送站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并收回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处理。
此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