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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工作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1-01 生效日期: 2011-01-01
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发[2011]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工作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工作的实施意见

  (渝府发〔2011〕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开局年,也是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现就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实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 坚年”为主题,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为动力,强力提升政府监管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 任,强化重点行业监管,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确保“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2.5%;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控制在50次以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控制在2次以内;一次受伤或涉险10人以上的重特大未遂事故同比下降10%。

  

  ――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配齐适应工作任务的装备和人员。综合安监部门标准化建设和行业专项监管部门规范化建设全面启动。

  

  ――企业主体责任更加落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取得重大进展,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建立并发挥作用;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纵深推进,班组安全管理明显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达标率100%,其他行业(领域)80%以上。

  

  ――重点专项整治全面深化。一般隐患整治率达95%以上,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80%以上。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全面建设,新安装道路防撞护栏1000公里,实施建设施工远程电子监控,强制推行危化品自动连锁、联网监控等装置。

  

  ――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完善。监察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安全社区创建稳步推进。2011年,新启动400个安全社区创建单位,认证200个市级安全社区和5个国家级安全社区。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应急救援等保障能力取得实质进展。

  

  三、工作重点

  

  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深入推进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在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重点行业治本、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和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等方面攻坚克难。

  

  (一)全面提升政府安全监管能力。

  

   ――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制定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标准化建设和专项监管部门规范化建设的具体细则。推进全市各级综合监管部门标准化建 设,全面完成各级综合监管部门必需的装备配备。推进全市各级安全专项监管部门规范化建设,2011年9月底前,完成道路、建设、煤矿、质监、水利等重点行 业监管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员、装备建设。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安 全监管人员和装备设备。建立安全监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推进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化改革试点。继续推进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开展大培训、大练 兵、大提升活动。

  

  ――强化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制定实施企业主体责任、“三同时”管理、培训教育、职业健康等 地方法规和规章。编制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年度执法计划,强化事前预防性处罚,事前处罚金额不低于总处罚的40%。完善执法联动协调机制,深入开展打“三 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 位超载、超限、超速)活动,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行为。选择在九龙坡区、荣昌县、奉节县、彭水县开展乡镇(街道)执法垂直管理试点。严格规 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建立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跟踪督查制度,加强案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工作。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 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健全挂牌督办、事故约谈、事故通报、定期 分析制度。区县(自治县)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指导、监督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委托乡镇执法效能。
  ――强化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运行机制,扩大联席会议制度覆盖范围。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人员选拔培养、执法资格和能力评价制度。坚持 “从严治安”和“从优待安”并重,统一监管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投保意外伤害险,将安监岗位作为区县(自治县)管理的后备干部锻炼岗位。制定实施重点行业 (领域)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规范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

  

  ――强化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全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建成全市营运驾驶人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并初步实现市级营运企业使用。完善“金安”工程业务应用系统,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 烟花爆竹安全许可证网上办理。建立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动态信息系统。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所有企事业单位务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 府发〔2010〕93号)精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 输、民爆物品、冶金、消防等9个重点行业(领域),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原则,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行动,推动法律法规赋予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的有关规定、工作职责、安全条件、行业标准和法律责任落实到位并持续整改。到2011年年底,重 点行业(领域)a、b级企业达到总数的80%以上。

  

  ――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建设。健全企业安全 标准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按照“管理台账化、装备现代化、指令书面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要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 全标准化建设,并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2011年,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100%,其他行业达到 80%以上。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 关闭。

  

  ――切实加强企业班组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班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带(值)班制度。实施高危 行业(领域)全员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绩效工资制度,安全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员工收入的20%。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向社会承诺,员工向企业 承诺。建立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即“一班三检”)、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即“点检”)、作业区域安全巡查(即“巡检”)制度,保障安全 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建立班组三级教育台账、班组学习台账、设备检查台账、违章处罚台账及工伤事故台账。对完成生产任务、安全意识、隐患查改、杜绝“三违” 以及班组安全投入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积极创建“全员安全”的合格班组。

  

  ――强力推进实施企业分级监管。市级行 业管理部门要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发展改革、工商、金融、保险以及有关资质管理部门参与的联合惩戒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 地管理”原则,建立企业安全等级评定滚动机制和激励制度,对企业安全状况实施评估分级,强化监管,持续整改。a级抓巩固,给予项目核准、保险费率、企业信 贷、证券融资、评先评优的支持鼓励;b级抓提升,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督促整改提升;c级限期整改,暂缓其新建、扩建项目审批,取 消评优评先资格;d级挂牌督办,取消其改建、安全技术改造以外的所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和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改,整改逾期未达 到要求的,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全面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源头管理。高度重视并强力实施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 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严格安全评价、安全许可制度,建立完善高危行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继续执行小煤矿整顿关闭“以奖代补”政策。严格执 行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作为各类行政审批的前置程序。健全企业安全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安全资格管理机制。
  ――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销号制度,健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重大隐患实 行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 估隐患治理情况。各行业专项监管部门要按照行业类别、企业规模、管理水平、事故情况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监管,一般隐患整治率达95%以上,重大隐患限期整 治率达80%以上。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道路交通,着力推进客运公交化和公司化改革,提高营运车辆安 全准入条件;加强农村客运车辆、摩托车专项整治和拖拉机安全管理,对校车、厂车统一标识,加强管理;加快道路交通安全科技兴安建设步伐,新安装道路防撞护 栏1000公里;加强路检路查,完善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应急处置机制。水上交通,继续实施客渡船标准化改造,加强液化气船、油船、散装化学品船及其作业点 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砂石船舶超载、超员等违法行为。落实恶劣天气、高洪水位期间船舶禁航制度,强化库区支流水域安全监管和通航保障。煤矿,要深化瓦斯治 理,强力推进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治理,优先落实区域性防突措施。加强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期、质量和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实施顶板、机电 运输、水害防治、火灾预防等专项整治。2011年区县(自治县)小煤矿数量控制在702个以内。三峡工程重庆库区长江干流涪陵段以下(含涪陵区)移民工作 重点区县库岸沿线175米水位线至第一层山脊线范围内一律停止开采煤矿和非煤矿山。严格执行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非煤矿山,强制推行分台 阶(分层)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等技术。2011年地下矿山主扇机械通风安装使用率、露天采石场机械铲装率均达到100%,分台阶(分层)开采矿山 达80%以上,完成整治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32处。危险化学品,加大对企业陈旧设施设备和落后工艺技术的改造力度,严格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 备检查。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入化工园区,推动经营企业进入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加强重大危险源联网监控。深化烟花爆竹超范围、超药量、超定员 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违规生产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建设施工,落实设计、勘察、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招 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建设、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行为。以桥梁、隧道、公路、水利工程等为重点,深化建筑防 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推广实施建筑工地现场电子监控。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信息体系。消防,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家 庭消防安全计划”。完善多元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运行和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居住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商场市场、宾 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完成200个消防安全社区建设,在家庭推广消防逃生装具。同时, 开展“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做好危房鉴定和c、d级危房整治;深入开展冶金、农机、电力、军工、机械、民航、铁路、旅游景点、学校等 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进一步完善职业安全健康 监管体制,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职业危害申报和普查摸底,2011年各区县(自治县)职业危害申报率累计达60%以上。严格职业卫 生“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许可制度。继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与整治、从业人员个 体防护和职业健康体检制度落实,2011年各区县(自治县)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率达20%以上。

  

  (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隐 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和装备投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基层建设、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资金投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 大安全专项经费投入,优先保障安全监管设施装备配备、科研研发的资金投入。全面实行工伤保险、责任保险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风 险控制和安全管理办法,将责任保险、工伤保险预防费用直接用于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强化科技兴安措施。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要加快安装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五大”系统建设,大力推进井下紧急避 难系统建设,2011年全部建成使用,加强管理现代化、采掘机械化、运输连续化、控制自动化建设。推广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 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和9座以上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定位装置;危险化学品强制推行集散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连锁系统和阻隔防爆、 油气回收技术;推广电梯、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cng气瓶电子标签管理系统。加快建设中国职业安全健康检测检验中心、中国西部安全(应急)产业 基地,大力发展安全产业。发挥安全评价师与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形成大型企业安全管理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中小企业以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为骨干的专业 人才队伍。

  

  ――增强应急救援能力。推广应急预案“三化”(图表化、程序化、简明化)管理。推进道路交通、水上搜 救、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分区域储备救援物资。切实加强以公安消防、武警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以重点企 业为依托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开展全市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演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 次应急演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开展2次综合应急演练。

  

  (五)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专题活动实效。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知识进企 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全市各级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版、专片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健全安全生产季度新闻发布制度、手机信 息适时发布制度和突发事故灾难新闻发布制度。加快“12350”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应的热点问 题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整改。

  

  ――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市安监局牵头统一编制全市安全常识基础知识教材。中小学校应 开设安全知识必修课并适时演练。把安全知识和应急管理纳入领导干部轮训必修内容。实施企业班组安全培训工程。强化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推动农民工向产业工 人转变。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培训考核档案。2011年,全市各类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 100%。

  

  ――加快安全社区建设。健全职责明确、高效协调、共同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安 全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加强社区隐患排查诊断和应急能力建设,增强社区居民自救互救能力;建立安全社区创建档案。完善考评机制,注重过程监督,强 化绩效评价。新启动400个安全社区创建单位,认证200个市级安全社区和5个国家级安全社区。新启动200个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认证80个市级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5个国家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落实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主要领 导、分管安全监管领导和分管专项工作领导的工作职责。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适时召开政府常务会 议、安委会成员会议和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合力完成监管监察执法、技术支撑、应急处置等工作任务。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落 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完成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全员安全培训、精细化安全管理等工作任务。

  

   (二)强化检查督查。持续深入开展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查督查,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 领域的专项督查。全市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行政监察、政府督查机构负责对下一级政府、部门及单位的综合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当场责令整改。 对不能现场整改的,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必须立即停产整顿。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督促落实24小时监控责任 制,确保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

  

  (三)强化考核奖 惩。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评机制,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制度。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年度任务,强化安全生 产过程考核,加大较大事故考核权重,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行政问责制。建立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年度逐级述职制度。对完成年 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及相关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二○一一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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