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保监中介[2010]149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0〕1491号)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软件大厦a座2楼。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沈锦华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姚瑞波、许剑峰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