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教函[2010]746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阳光情学校最终复核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阳光情学校最终复核结果的通知
(京教函[2010]746号)
东城区教委:
根据教育部《关于北京市限期调整的六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最终复核结果的通知》(教外综函〔2010〕111号),北京市阳光情学校经调整基本达到有关要求,教育部批准通过复核,学校招生起止年份是2011年至2012年,办学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其它相关信息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信息表。
你委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监管,牢固树立教育主权意识,坚持公益性原则,强化中方合作办学者的主导地位,切实做到依法规范办学,学校的办学活动须在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载明的有效期内进行,培养周期不得跨越有效期。如需继续举办,应向我委提出申请。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信息表(0403o)
机构名称 | 北京市阳光情学校(yang guang qing school of beijing) | 机构属性 | 具有法人资格 |
机构住所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宝北街甲2号c区 邮编:100176 | 法定代表人 | 王春玲 |
中外合作办学者 | 中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 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 | 张永啟 |
外方:the collegiate at the university of winnipeg collegian canada(加拿大温尼伯大学附属中学) | 合作办学者是否要求 取得合理回报 | 否 | |
办学层次和类别 | 高级中等教育 | 学制 | 3年 |
办学规模 | 400人 | 招生起止年份 | 2011年-2012年 |
招生方式 | 纳入北京市中等学校招生计划 | ||
开设专业或课程 | 高中课程 | ||
颁发证书 | 中方: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 ||
外方:加拿大高中毕业证书 | |||
审批机关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
许可证编号 | pde11caa04inr20000403o | ||
许可证有效期 | 201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