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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爱迪学校最终复核结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03 生效日期: 2010-12-03
发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教函[2010]749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爱迪学校最终复核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爱迪学校最终复核结果的通知

  (京教函[2010]749号)

  

  朝阳区教委:

  根据教育部《关于北京市限期调整的六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最终复核结果的通知》(教外综函〔2010〕111号),北京爱迪学校经调整基本达到有关要求,教育部批准通过复核,其招生起止年份是2011年至2012年,办学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其它相关信息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信息表。

  请你委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监管,牢固树立教育主权意识,坚持公益性原则,强化中方合作办学者的主导地位,切实做到依法规范办学,学校的办学活动须在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载明的有效期内进行,培养周期不得跨越有效期。如需继续举办,应向我委提出申请。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信息表(0405o)

  

  
机构名称
北京爱迪学校(ai di school, beijing)
机构属性
具有法人资格
机构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楼梓庄7号,邮编100018
法定代表人
陈新兰
中外合作办学者
中方:北京市朝阳区爱迪外国语学校
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
刘莉萍
外方:australian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centre, australia(澳大利亚教育发展中心)
合作办学者是否要求
取得合理回报

办学层次和类别
高级中等教育
学制
3年
办学规模
2000人
招生起止年份
2011年-2012年
招生方式
纳入北京市中等学校招生计划
开设专业或课程
高中课程
颁发证书
中方: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外方:澳大利亚高中毕业证书
审批机关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许可证编号
pde11aua04inr20020405o
许可证有效期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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