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津价管[2010]207号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迎风里24、25号楼基础设施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迎风里24、25号楼基础设施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管[2010]207号)
天津市凯兴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迎风里24、25号楼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定向安置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津 政发[2005]51号)规定,你公司在南开区迎风道西段南侧承建的迎风里24、25号楼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定向安置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该小 区对外销售住宅建筑面积10896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439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4829元,每幢楼各门 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号 | 门栋均价 | |||
1门 | 2门 | 3门 | 4门 | |
24号楼 | 4358 | 4416 | 4416 | 4368 |
25号楼 | 4358 | 4416 | 4416 | 4368 |
均价 | 4390 |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