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保监中介[2010]1418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绿源公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州绿源公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0〕1418号)
梅峰、姜高明、何杰:
你们提交的关于广州绿源公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广州绿源公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梅峰出资120万元,出资比例为60%;姜高明出资40万元,出资比例为20%;何杰出资40万元,出资比例为2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同雅北街14号。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
(三)风险管理咨询;
(四)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梅峰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姜高明的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何杰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