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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大秋冬季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管理力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10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成建委发[2010]691号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大秋冬季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管理力度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大秋冬季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管理力度的通知

  (成建委发[2010]691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各施工现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进入十一月以来,我市天气主要呈现出干燥、静风、少雨等特点,而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仍时有发生,同时现在也是完成今年扬尘整治民生目标的关键时期,因此为确保我市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继续加强施工扬尘整治工作,必须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扬尘治理措 施,保障人员、经费的落实。要加强对本辖区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扬尘治理要分片区包干,责任要落实到人,严防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发生。

  

  二、推进物业化管理。中心城区工地应按市建委下发的《关于在我市中心城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实施物业化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010]487号)要求,加快工地物业化管理步伐,必须在2010年12月底前全面实施物业化管理,其他区(市)县建筑工地可以按照物业化管理标准逐步推行,从而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防止施工扬尘产生。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加强巡查频率,加大对违规制尘单位的处罚,特别是在近段时间,对造成施工扬尘污染的工程项目,要给予严惩,该停工的必须停工,该市场禁入的必须禁入。

  

  四、加强土石方工程施工的管理。针对土石方开挖和总平面施工两个重点阶段,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监控力度,加强对施工现场出入口的管理,凡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冲洗,严禁车辆带泥出门,并且做好施工现场出入口的保洁工作。

  

  五、制定施工扬尘污染应急预案。各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工地位置、周边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扬尘污染应急预案,要有人员、有设备、有措施,一旦发现有较大扬尘现象,就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消除扬尘污染。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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