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内卫监字[2010]970号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大雁发电厂2×600MW机组新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评审申请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大雁发电厂2×600mw机组新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评审申请的批复
(内卫监字〔2010〕970号)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大雁发电厂2×600mw机组新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请示》(蒙东能源前期〔2010〕2号)收悉,经审核,卫生厅同意专家组对大雁发电厂2×600mw机组新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评审结论,准予该项目立项。
该项目竣工验收前,你公司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报我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此复。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