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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食品安全整顿督查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08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布文号: 皖政办秘[2010]147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食品安全整顿督查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食品安全整顿督查情况的通报

  (皖政办秘〔2010〕14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9月15-27日,省政府派出9个督查组对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督查,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树丛亲自率领督查组对合肥市整顿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督查组分别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省卫生厅、省农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组长单 位,对全省17个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了督查,重点督查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地沟油整治、问题乳粉查处、肠道传染病防控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 全主体责任等情况。督查期间,督查组听取了各地整顿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检查了219家企业,其中:生鲜乳收购站9家,饲料生产企业16 家,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18家,食品生产企业16家,加工小作坊18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1家,商场超市23家,小食杂店20家,食品批发户18家,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5家,餐饮单位20家,学校食堂21家,定点屠宰企业16家,出口食品企业8家。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 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环节监管,各项整顿工作有序、有效、有力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没有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及时成立调整了食品安全(协调)委 员会,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同时,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食品安全工作 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铜陵、马鞍山、芜湖市等将食品安全列为民生工程的重点内容,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加大整顿力度。各有关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切实加强监管和督查整顿,全省共开展了55次市级食品安全督导检 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合肥市组织了为期3个月的“地沟油”专项整治,捣毁非法地沟油回收加工点13个;宿州市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 活动,共查处案件197起,查获假劣农资75638公斤,挽回经济损失4207万元;安庆市开展食品包装容器专项治理活动,没收销毁一次性发泡餐盒 4650件;蚌埠市迅速查处二氧化硫加工薏仁米、含孔雀石绿水产品等一批具有较强社会影响的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底全省食品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违 法案件7232起,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三)创新监管模式。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各地不断完善工 作机制,积极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整顿深入开展。芜湖、蚌埠等市建立了由医学、农业、食品和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 的食品安全专家队伍,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铜陵市加强食品抽检和消费预警工作,定期在媒体公布检测结果,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黄山市组建了 “黄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联盟”,提高企业产品自检能力;蚌埠市针对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制定了“小饭桌”卫生标准和治理方案;马鞍山市推行食品生产 企业质量安全主任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蚌埠市建立“四位一体”联合管理平台,提升出口果蔬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和网络等媒体,采取进厂家、进社区、进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 法规和知识,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诚信和责任意识。铜陵、淮南等市政府领导专门就《食品安全法》 实施一周年在相关媒体发表了署名文章;六安、宣城等市利用“政风行风热线”宣传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巢湖市在中小学校广泛开设食品安全课程 和讲座,教育学生1.3万余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底全省共出动宣传人员1.38万人次,在各类报纸、电视和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4333 篇(次),发放宣传材料54万余份,培训相关人员4.78万人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薄弱,食品生产小作坊多,加工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人员素质低,食品安全隐患多,监管难度大,食品生产、加工中滥用农药、激素、抗生素和添加剂等现象仍然存在,近两年群体性食物中毒有逐年上升趋势。

  

  (二)少数地方及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少数地方及部门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19号)等文件精神贯彻不到位,重复监管与监管空白同时存在,未能做到从“农田到餐桌”的监管全覆盖。

  

  (三)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较多,专业技术人员较为缺乏,不同程度地影响到食品安全监管质量和效率。此外,部分地区不能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提高。

  

  (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体系尚未建立。目前,我省食品安全监测仍然是各监管部门分散监测,存在重复监测、监测指标不一致、评价标准不一致、对检测机构质量考核不一致以及监测信息发布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 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紧紧围绕省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目标,依法履行职责,扎扎实实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把集中整治行动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全面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体系。依托现有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体系,充分利用各监管部门现有的食品安全监测资源,在全省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从城市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检测等食品安全监测体系,着力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

  

  (四)强化新闻宣传和信息报告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新闻媒体客观报道,防止炒作。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发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大督查指导和行政问责力度。继续强化食品安全督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避免工作流于形式。同时,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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