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黑食药监广函[2010]39号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暂停销售药品保健食品的通知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暂停销售药品保健食品的通知
(黑食药监广函〔2010〕39号)
各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按要求发布了违法药品广告的更正启事并做出不再发布违法广告的保证,现决定解除广告药品(详见附件)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 措施。请各市地局要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等行为。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解除暂停销售药品、保健食品品种
序号 | 药品名称 | 标示药品生产企业 | 标示药品批准文号 |
1 | 止眩安神颗粒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z20027533 |
2 | 苄达赖氨酸滴眼液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19980187 |
3 | 桑枝颗粒 | 青岛正大海尔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z19990035 |
4 | 翁沥通片 | 陕西健民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z20050751 |
5 | 蛇莲胶囊 | 吉林双星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z20055311 |
6 | 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 | 山西中远威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20030306 |
7 | 脑血栓片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z20064472 |
8 | 百姓蜂胶 | 陕西百年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国食健字g200502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