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保监中介[2010]1294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河北诚安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区域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河北诚安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区域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0〕1294号)
河北诚安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经营区域的申请材料(诚字〔2010〕1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河北诚安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营区域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二、公司可持本批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三、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