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巢政[2010]66号
巢湖市商标战略发展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分发挥商标这一重要知识产权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提升我市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力推动巢湖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特制定商标战略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主体自觉、龙头带动、政策扶持、合力推进为原则,以完善商标注册、管理、服务、保护 体系为重点,加快形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大力加强商标品牌基地建设,重点培育优势产业商标集群,努力推进商标战 略与经济工作的深度融合,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我 市推进商标战略的总体规划是:到2020年,我市企业自主商标的拥有量大幅度上升,达到全国中等以上城市的水平;我市企业自主商标的知名度得到有效提升, 知名、著名、驰名等名优商标的拥有量在全省居于领先地位;全民商标意识普遍提高,尊重和保护商标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法治环境日趋完善。
具体目标:力争三年内注册商标总数增加1500件;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2-3件;中国驰名商标新增2-3件;安徽省著名商标新增40件;巢湖市知名商标新增80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商标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商标的认知程度
1、运用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深入宣传商标法律知识,宣传商标的实际意义和经济价值,增强消费者运用商标对企业产 品和服务的识别能力,提高企业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形成政府主导、工商部门负责、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宣传体系。
2、组织推 进活动。开展各类商标发展推进活动。如举办公益性的商标法知识竞赛;举办商标与企业竞争力、商标与区域经济发展等专题讲座或论坛;以召开大会的形式公开表 彰奖励被认定的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举办多种形式的商标发展成就展示活动,对我市企业的商标战略成就按类别集中进行群体性、专题性的宣传展示,强化 商标文化形象的策划与传播,有效提升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创造市场竞争优势
1、大 力引导企业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在全市企业中倡导“一企一标”的商标注册行为, 在发展商品类商标注册的同时,更加注重服务类商标的注册,力争使每一个市场主体都至少拥有一件自主注册商标。引导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注册以主商标为核心、防 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为保护性商标的商标防御系统。
2、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自已的品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商标管理部门,帮助企业建立商标价值评 估、商标信息检索、商标市场调查、商标对外合作等管理制度,提高自我维权、防范风险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以资金和政策的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创巢湖市 知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加大商标宣传、丰富商标内涵,增强竞争优势,提高商标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3、促进商标市场价值的 开发利用。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商标无形资产价值在运用中增值、在增值中运用的增长规律,支持企业采取商标权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 动,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采取“政府搭台、市场运作、中介牵线、企业唱戏”的方式,积极推进闲置商标资源的盘活利用,建设面向市场的闲置商标 展示交易平台,提高商标资源的使用效益。
4、积极推进我市商标国际化注册。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大力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创建国际知名品牌,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
(三)培育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推进农业产业化
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律宣传,开展地理标志资源普查,积极挖掘如“无为板鸭”、“和县黄金瓜”、“巢湖大闸蟹”等带有地域特色的 优质农副产品资源,引导它们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促进具有巢湖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发挥地理标志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中 的作用,促进特色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合作社、协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商标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中的作用,提高 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
(四)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营造开放有序的商标保护环境
1、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商标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等影响大的商标侵权行为。针对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实际,在大型商业批发市场和商场推行商标授权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商标使用管理。
2、加强对驰、著、知名商标的重点保护。建立健全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信息数据库。引导企业高度重视“商号、域名、商标”一体化注册工作,充分利用“商 号、域名、商标”资源,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建立商标行政执法机关与驰、著、知名商标企业的联合打假机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侵犯驰、著、知名商标专用权 的行为,保护驰、著名商标企业合法权益。
(五)建立健全商标战略的联动机制
1、建立实施商标战略领导机构。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工商、技术监督、经委、农业、财政、知识产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实施商标战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也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商标战略的具体工作,确保商标战略有条不紊地实施。
2、各司其责共推商标战略实施。各县区要根据全市的总体规划和具体目标,确定本区域的发展计划、目标和措施并狠抓落实。商标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 责职、分工协作、各司其责、共同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商部门要根据商标管理现状拟定品牌培育计划,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积极做好商标法的宣传和企业商标注 册、品牌创建的引导和帮扶工作,并承担商标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和协调任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为名优商标的创建做好后 盾;经委要围绕商标战略目标,在立项、技改、引进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财政局要将商标战略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保证商标战略经费到位;农业、林业等部门 要为争创农畜产品名牌当好参谋,做好服务。总之,凡是与实施商标战略相关的部门,都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为商标战略尽职尽力,共同为我市的经济发展 做出贡献。
3、健全实施商标战略考核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实施商标战略的工作业绩作为评价各基层政府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对商标战略推动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和单位给予特别嘉奖,对获得知名、著名、驰名商标认定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的按规定兑现奖励政策。
4、充分发挥商标协会的带动作用。支持商标协会开展商标信息交流、会员商标维权、商标法律宣传等组织活动,
发挥我市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的带动作用,影响更多的企业重视商标、爱护商标、争创品牌,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吸纳新会员、活跃会员生活、丰富会员活动,以增强我市商标战略实施的主体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