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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粮油作物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03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江西省粮油作物局
发布文号: 赣农办字[2010]97号

江西省粮油作物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局:
  今年全省粮食生产经受住灾害多发频发重发的严峻考验, 保持稳定发展,有望创下历史第二高产年。成绩来之不易,过程历尽艰辛,意义十分重大。为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和农业部门科技兴粮的积 极性,保持粮食生产发展的好势头,我厅决定对今年粮食生产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江西省2010年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于2010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农业厅粮油作物局。
  联系电话:0791-6239385
  传真:0791-6208025
  电子邮箱:nytlyj@jiangxi.gov.cn
  附件:江西省2010年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方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2010年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方案
  

   今年全省粮食生产先后经受了连续低温阴雨、特大洪涝灾害、局部地区寒露风等极端天气的考验,在早稻因灾减产较多的情况下,通过早稻损失晚稻补、上半年损 失下半年补,保持了全年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全年粮食总产有望创下历史第二高产年。这一成绩来之不易,归功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归功于各地区、各部门 的工作合力,既是各地各级农业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里各项决策部署的结果,也是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辛勤劳动的结果。为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农 民务农种粮和农业部门科技兴粮的积极性,保持粮食生产发展的好势头,拟继续对今年粮食生产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特制定本方案。
  一、表彰对象与名额
  (一)粮食生产先进县25个, 从中评选标兵5个。
  (二)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56名,从中评选标兵5名。
  (三)粮食生产大户50户,从中评选标兵5户。
  (四)粮食高产创建组织奖20个,从市、县两级农业局中评选。
  先进县、先进工作者和生产大户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等额申报。先进县标兵、先进工作者标兵、生产大户标兵和高产创建组织从各设区市推荐的对象中评出。
  二、评选条件
  (一)粮食生产先进县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出台了有力的配套措施,在落实政策方面没有违纪和严重失误。
  2、抓粮食生产工作力度大,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扎实,成效显著,发展粮食产业资金到位率高,重点是国家粮食奖励大县资金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其中40万元用于粮食高产创建。
  3、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基本健全,支持保障有力,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效果好。
  4.粮食面积30万亩以上,今年晚稻扩种任务完成较好;总产保持稳定,且当年总产10万吨以上或商品粮2万吨以上;当年单产高于全省当年平均3%以上或单产增幅高于同年全省平均增幅10%以上;区域和品种品质结构进一步优化。
  5.粮食人均占有量多,商品率高,对国家贡献大。
  6.高产创建推进力度大、措施实,“五统一”要求落实到位,创建达标效果明显,整建制推进试点有进展。
  7、按要求顺利完成粮食生产各类项目。
  其中,粮食生产先进县标兵当年粮食总产量、增量均居全省前列,粮食播种面积连续7年稳定增加,单产、总产增量显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产创建工作位列全省先进。
  所申报的粮食生产先进县及标兵可以与往年重复。
  (二)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
  1、积极宣传贯彻中央和地方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业务素质和扎实的工作作风。
  2、从事粮油生产行政管理、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工作5年以上,今年在基层调研、从事推广工作3个月以上。
  3、应对极端天气提出的工作措施、技术路线符合实际,对保持粮食稳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4、积极参与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在推广优良品种和适用技术、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等方面贡献突出。
  5、从事粮食作物育种研究,育出的品种推广面积大,产量和品质明显提高;从事粮食生产栽培及配套技术研究,研究出的优质高产、节本增效等配套技术推广面积大。
  其中,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标兵要长期深入田间农户,指导农民生产,成效非常显著,事迹特别感人,群众认知度较高。
  所申报的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可以与往年重复,标兵不重复。
  (三)粮食生产大户
  1、遵纪守法,作风文明,诚实守信,在当地粮食生产中发挥了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科技示范户可优先考虑。
2、从事粮食规模种植连续3年以上,且直接组织种植面积和产量达到一定规模(一般水稻种植面积大于500亩),单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双季稻比重达50%以上。
  3、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综合农机化水平达到70%以上。
  4、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栽培管理水平高,产品品质优良,市场认可度高。
  5、粮食订单面积大,向国家或市场出售粮食多。
  其中,粮食生产大户标兵今年的生产规模、科技水平、对国家的贡献以及示范带动作用等要更加突出。
  所申报的粮食生产大户可以与往年重复,标兵不重复。
  (四)粮食高产创建组织奖
  1、积极组织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制定并落实《粮食高产创建方案》。
  2、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并按规定要求使用和管理。
  3、按《方案》组织开展高产创建宣传、技术培训,并推进整建制试点。
  4、“五统一”要求落实较好,百亩技术展示区完整、规范,万亩示范片均衡增产。
  5、全面完成本市(县)粮食高产创建任务,规模、单产、订单等各项创建指标达到《方案》要求。
  6、示范效果好,带动能力较强,本市(县)粮食面积保持稳定,单产、总产增长幅度位于各市(县)前列。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推荐上报。各设区市农业局根据我厅分配名额,负责对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先进县、粮食生产先进个人、粮食生产大户的评选,并向我厅等额申 报;同时可推荐先进县标兵、先进个人标兵、生产大户标兵各1个,推荐高产创建组织奖(县级)1-3个。申报要求以正式文件并附申报表(附表2-5)及标兵 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4份,于11月15日前报送省农业厅粮油作物局,逾期视为放弃。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东二路02号,邮 编:330046。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nytlyj@jiangxi.gov.cn,联系电话:0791-6239385。
  (二)组织评审。我厅根据各设区市农业局申报材料组织审核评定,确定最终名单,提出表彰建议,并从中择优推荐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上报农业部。《农业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请到中国农业信息网(http://www.moa.gov.cn)查阅,不另行转发。
  (三)网上公示。12月上旬,我厅完成对各设区市上报材料的审核及评选工作,并将表彰结果在江西农业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附表1:
  2010年粮食生产表彰名额分配表
  
  
  粮食生产先进县
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
粮食生产大户
 南昌
2
4
12
 九江
2
4
3
景德镇
1
2
1
 萍乡
1
2
1
 新余
1
2
1
 鹰潭
1
2
2
 赣州
3
6(含农机系统1名)
1
 宜春
3
6
4
 上饶
4
8
15
 吉安
4
8(含农机系统1名)
4
 抚州
3
6(含农机系统1名)
6
 厅直
   6
 
 合计
25
56
50

  附表2:
  2010年粮食生产先进县情况统计表
  
  
粮食生产先进县(农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省(区、市) 地(市) 县(区、市、场)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粮食生产先进县(农场)生产情况
项目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粮食面积(万亩)
 
 
 
 
 
 
 
粮食总产(万吨)
 
 
 
 
 
 
 
粮食单产(公斤/亩)
 
 
 
 
 
 
 
粮食良种覆盖率(%)
 
 
 
 
 
 
 
粮食商品量(万吨)
 
 
 
 
 
 
 
粮食人均占有量(公斤/人)
 
 
 
 
 
 
 
粮食订单面积(万亩)
 
 
 
 
 
 
 
耕地面积(万亩)
 
 
 
 
 
 
 
粮食生产经费投入(万元)
 
 
 
 
 
 
 
农技推广经费投入(万元)
 
 
 
 
 
 
 
农民培训规模(万人次)
 
 
 
 
 
 
 
设区市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省级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注:1.请认真仔细填写,内容必须完整,表格内容不得修改;
  2.粮食生产数据以统计年报为准,2010年用年报预计数;
  3.粮食生产先进县(农场)标兵候选人除填此表外,还需附不少于2000字的文字材料。
  附表3:
  2010年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职务/职称
 
工作年限
 
联系电话
 
手机
 
工作单位(全称)
 
邮政编码
 
主要业绩:(包括粮食生产管理、技术推广、试验示范、技术培训、科技服务等)
获得奖励情况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设区市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省级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注:1.请认真仔细填写,内容必须完整,表格内容不得修改;
  2.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标兵候选人除填此表外,还需附不少于2000字的文字材料。
  附表4:
  2010年粮食生产大户情况统计表
  
  
粮食生产大户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文化程度
 
家庭人数
 
联系电话
 
手机
 
邮政编码
 
家庭地址
 省(区、市) 地(市) 县(市)乡(镇)村
粮食生产大户生产情况
项目
2009年
2010年
承包土地面积(亩)
 
 
粮食种植面积(亩)
 
 
粮食总产(吨)
 
 
粮食单产(公斤/亩)
 
 
粮食出售量(吨)
 
 
农机拥有量(台、套)
 
 
家庭年收入(万元)
 
 
其中种粮年收入(万元)
 
 
主要种植粮食品种及面积(亩)
 
基层意见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乡镇政府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设区市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省级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注:1.请认真仔细填写,内容必须完整,表格内容不得修改;
  2.粮食生产大户标兵候选人除填此表外,还需附不少于2000字的文字材料。
  附表5:
  2010年粮食高产创建组织奖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江西省市县(市、区)农业局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市、县粮食高产创建情况
统计项目
2010年
市、县粮食
生产情况
2009年
2010年
计划数
实际数
实际数
省计划
预计完成
部省级核心示范片(个)
    播面(万亩)
     
核心示范面积(亩)
    总产(万吨)
     
核心示范总产(吨)
    单产(公斤/亩)
     
核心示范单产(公斤/亩)
    --
--
--
--
符合规范技术展示数(个)
    --
--
--
--
核心五统一落实面积(亩)
    --
--
--
--
部省级资金到位数(万元)
    --
--
--
--
主要工作情况:
设区市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省级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注:1.请认真仔细填写,内容必须完整,表格内容不得修改;
  2.粮食生产数据以统计年报数据为准,其他数据以省、市检查认可的数字为准,经费到位要附凭证复印件;
  3、主要工作情况:主要根据《方案》要求简要说明所做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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