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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0年技工院校涉农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的实施意见》(冀财教 〔2010〕25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技工院校增设涉农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字〔2010〕154号)文件精神,省厅对各市技工院校 申请增设涉农专业的材料进行了审核评估。在充分考虑技工院校办学条件和涉农专业发展规模的基础上,现下达2010年技工院校涉农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学校专 业及计划数见附件)。
各市应加强对技工院校开设涉农专业的管理,严格在核准的专业目录和规模内招生,精心组织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并确实将涉农专业学生的就业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