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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副秘书长谭文、张建辉工作分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8-10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政府
发布文号: 黑政办发[2010]40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省政府副秘书长谭文、张建辉协助常务副省长杜家毫工作。
  谭 文 负责联系省人大,省发改委、外办、监察厅、交通运输厅、编办、统计局、物价监督管理局、公路局、航务局,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省投资控股集团、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张建辉 负责联系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地税局、金融办、信用联社、省政府采购中心、龙江银行,省国税局、财政部驻黑专员办、审计署驻哈特派员办、人民银行哈中心支行、黑龙江银监局、黑龙江证监局、黑龙江保监局,驻黑龙江其它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省大正投资集团、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
  
   二○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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