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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省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 重点挂牌督办矿区名单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6-12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布文号: 2010年第14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颁发以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进整合工作,截至2009年6月底,全国完成了5046个矿区整合任务,减少矿业权22276个,占整合前矿业权数量的17.6%。通过开展整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和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2009年10月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下发后,各地采取有力措施,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批和整合重点挂牌督办矿区的确定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全国除北京天津山西上海江苏外的26个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2010年进一步推进整合矿区1528个,其中省级重点挂牌督办矿区424个;参与整合的矿业权8809个,通过整合将减少矿业权3885个,占整合矿区内原有矿业权总数的44.1%。
   为了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督促各地切实抓好整合重点矿区挂牌督办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合工作任务,现将26个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424个省级整合挂牌督办重点矿区名单予以公告。北京天津上海三市无整合任务。江苏省主要采用关闭小采石场方式实现整合目标,山西省近期重点开展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江苏山西两省整合重点挂牌督办矿区不再进行公告。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2010年省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重点挂牌督办矿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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