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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1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6号)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6-11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1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5月14日,海关总署在对外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了实施特保措施管理的黄油和其他从乳中提取的脂和油(税则号列04051000、04059000)进口数量接近今年触发水平数量的情况。至今年6月12日,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0463.9吨,超过今年10364吨的特保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6月13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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