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经贸能源[2010]47号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对永安煤业公司苏桥煤矿竣工验收确认的报告》(闽煤能〔2010〕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苏桥煤矿属2005年经我委批准开工建设的新建矿井,2009年5月矿井各生产系统基本建成。半年来,你司及永安煤业公司按照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煤矿试运转、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并于2009年12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经贸能源〔2007〕442号)的规定和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确认你司对苏桥煤矿组织综合竣工验收结论及生产能力核定结果,该矿煤炭生产能力核定为21万吨/年。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照,待证照齐全后,方可组织生产。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