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厚泽园小区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5 生效日期: 2010-01-25
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津价房地[2010]18号
天津市乐万家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厚泽园小区拆迁改造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蓟县第四中学西侧承建的厚泽园为定向安置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该小区对外销售住宅建筑面积23239.26平方米,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383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建筑平方米4213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 号
门 栋 均 价
1
2
3
4
1号楼
3693
3693
3693
3693
2号楼
3880
3880
3880
3880
3号楼
3830
3830
 
 
4号楼
3880
3880
3880
3880
5号楼
3830
3830
 
 
6号楼
3880
3880
3880
 
7号楼
3830
3830
 
 
总体均价
3830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天津市物价局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五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