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及相关申请表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07 生效日期: 2010-01-07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布文号: 环办函[201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2009〕113号),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于2010年1月1日起按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批准程序》办理。为适应该办理程序的要求,我部对《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样式和申办各项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件的申请表格进行了调整,并编制了填表说明,现予以发布。
  凡申请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件的企业,应填报新的申请表格,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样式(略)
  2.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4.有毒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5.有毒化学品物质信息表及填表说明
二○一○年一月七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