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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三角洲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15 生效日期: 2010-01-15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中介[2010]56号
徐晓亮、黄懽、丁晓庆、马云岫:
  你公司提交的北京三角洲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北京三角洲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徐晓亮、黄懽、丁晓庆、马云岫分别出资125万元,出资比例各为25%。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9号楼青云当代大厦1811号。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徐晓亮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黄懽的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丁晓庆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你们须将原北京三角洲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缴回到北京保监局,并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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