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湘安监危化[2010]19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保障春节、“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紧迫感和责任心
近期,全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其中我省湘潭县立胜煤矿火灾事故和中石油兰州公司“1.7”爆炸火灾事故损失惨重,影响恶劣。春节期间天气严寒,化工企业事故易发。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杜绝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结合化工企业特点和我省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紧扣冬季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以继续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各级安监部门尤其是县级安监局、乡镇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确定的监管范围,深入化工企业监督检查,了解企业当前安全生产状况,督促企业治理安全隐患和严守工艺纪律、劳动纪律,严禁企业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
二是要督促企业加强生产管理(特别是工艺管理)、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对生产装置、罐区开展彻底排查,超过设计年限的压力容器、管道,要坚决报废。
三是做好防寒保温工作。要落实生产设备防寒保温工作,防止设备、管道炸裂;做好操作人员防寒保暖工作,避免误操作或惰性操作,特别防止操作岗位暖气管道炸裂和有毒气体窜入而致人中毒。
四是做好停产检修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在已处在计划停产检修的化工企业,要抓紧检修,尽快完成。对检修完毕需要开车生产的,要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开车方案和操作规程,严防企业抢进度。
五是严格控制危险工艺、生产工段的作业人数,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遵行交接班规定,严防脱岗、串岗,杜绝人员交叉造成责任盲点。
六是各级安监部门和化工企业要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值班和带班制,做好值班记录,储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物资,确保遇到险情和突发事故能够及时科学处置。
七是各级安监部门要与公安、交通部门加强联系,强化协作配合,搞好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
三、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精心组织,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措施,力求实效,决不能走过场,决不能流于形式。
(一)检查对象: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重点检查石油化工、合成氨、氯碱、聚氯乙烯、光气、甲基异氰酸酯、乙炔、氧气、氢气、煤气及其它存在氧化、氯化、过氧化、硝化等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企业和液氯、液氨储存、使用企业。
(二)检查形式:企业自查、组织专家组检查和安监部门执法检查。
1.即日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迅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2.各级安监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检查即由安监部门聘请2-3名化工安全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企业进行专业化安全检查。省局将组织2个专家组分赴中石化巴陵分公司、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湖南海利化工公司、中盐株洲化工集团公司和湖南宜化公司检查。
3.各级安监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即由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国家总局24号令,制定执法检查计划,认真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检查。
(三)检查要求:
1.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和计划。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单位,要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负责复查验收。
2.专家组要按照省局编制的《湖南省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检查行动评分表》逐个工段、逐个岗位、逐台设备进行检查,提出检查意见报安监部门。
3.对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下列情况,要依法严厉处罚:
一是曾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又重复发生的,一律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是存在重特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并依法顶格处罚。
4.各市州局应在1月30日前将本地区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报省局危化处。
联系人:卢斌荣
联系电话:0731-89751250传真:0731-89751224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