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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暨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6 生效日期: 2010-01-26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黑财法[2010]1号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黑龙江省财政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黑龙江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管理监督年活动总体要求,省厅对各地财政部门2007年以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暨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情况进行了检查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总的看,全省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稳步推进,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依法理财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财政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依法理财工作成果得到进一步显现。
  (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各级财政部门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部门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完善。市(地)级及财政计划单列县(市)财政部门成立了专门的财政法制机构,佳木斯市财政局、鸡西市财政局、黑河市财政局和双鸭山市财政局成立了单独的法规科,专司财政法制工作职能。各地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将法律专业毕业生充实到财政法制机构,努力提高了财政法制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保证了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目标得到进一步落实。各地按照《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财政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积极完善地方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加强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强化对内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监督和对下级财政部门的层级监督。哈尔滨市财政局制发了《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齐齐哈尔市财政局编辑了《依法行政科学理财工作手册》,大庆市财政局建立了《大庆市财政局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2005-2009)》和《法律进机关活动方案》,绥化市财政局制定了《财政局工作规则》,牡丹江市财政局通过对行政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的分类、归纳、整理,编制并印发了牡丹江市财政行政执法依据及权限汇编和牡丹江市财政规范性文件汇编,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佳木斯市财政局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干部监督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科室”、“优秀公务员”的一项重要因素,有效推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财政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各地按照财政部门“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的安排,扎实开展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2008年省厅组织的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中,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开展预赛,选拔专业人员组成代表队参加全省大赛,充分展示了财政干部文明向上、精通业务、熟悉法律的良好精神风貌。各地在组织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中,积极动员,广泛发动,全省181761人参加了竞赛,位列全国第八名,21人获得个人奖,省厅和齐齐哈尔市财政局、牡丹江市财政局获得优秀组织奖。大部分市(地)建立了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工作联络员制度,深入县区财政局开展法制讲座,有的市县坚持干什么讲什么的原则,利用每周五半天学习时间,制定法律培训计划对财政干部进行培训,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讲,强化了财政干部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意识,牢固树立了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哈尔滨市财政局结合税法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制作、张贴、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印制宣传小册子等方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媒介,大力向社会普及财税法律知识。伊春市财政局从2007年4月23日开始由财政局供稿,在《伊春日报》周一第三版刊登财政法规知识专栏,迄今已连续刊登了70余期。
  各地财政法制机构认真做好财政执法工作事后监督和涉诉案件的应对工作,积极配合资金拨付科室做好涉诉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积极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制机构在国家赔偿资金审核拨付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为财政开展各项重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哈尔滨市2001年制定了《哈尔滨市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国家赔偿费用50万元,必须经过财政法制机构审核拨付,几年来,核减国家赔偿费用74.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财政资金安全,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鸡西市财政局建立了“政府领导、税务机关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支撑的综合治税收”的新机制,积极开展清缴欠税工作,制止混库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强化对税收征管部门和重点纳税企业的监管,充分发挥财政法制机构参与防范财政风险的参谋助手作用,为财政收入从2004年的12.8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42.5亿元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依法理财工作成果进一步显现。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并积极贯彻落实,杜绝了财政部门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以及可能由此带来的不必要矛盾与损失。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了财政与群众直接沟通的渠道,增加了办事执法的透明度,如利用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及时公布最新的财政政策、公布法制监督电话等。黑河市推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和无偿代办制,提高了办事效率和财政部门依法理财的透明度。各地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规范资金审批制度、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强化税收征管,有力地推动了财政改革和发展。被检查的市县级财政部门基本都在本级政府每年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中获得了先进单位称号。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先后荣获全市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民主评议综合类第一名、全省十佳和谐机关、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先进集体称号。伊春市财政局在伊春市行政法律知识竞赛中荣获全市第一名称号。绥棱县财政局在全县学党纪条规促廉洁从政作风建设主题知识竞赛中荣获第一名称号。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这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个别基层财政部门领导对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工作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的范围、内容和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标准还需进一步改进,考核结果的运用还不够充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和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个别县区未设立专门的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影响了依法理财工作的正常开展;部分市县行政处罚卷宗不够规范,国家赔偿费用的设置和管理还存在一定问题等。
  三、表彰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暨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情况检查考评工作的通知》(黑财法[2009]9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省厅对各地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严格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决定授予牡丹江市财政局等8个成绩突出单位为优秀单位;授予双鸭山市财政局等7个单位为良好单位。县(市、区)财政局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也有了长足发展,其中: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讷河市财政局、依安县财政局、穆棱市财政局、抚远县财政局、肇州县财政局、饶河县财政局、铁力市财政局、孙吴县财政局、绥化市北林区财政局、绥棱县财政局、方正县财政局、大兴安岭行署加格达奇区财政局依法理财工作表现突出,一并给予通报表扬。
  希望各地以本次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暨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情况检查考评为契机,加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地方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加强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2010年开展财政“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做好准备,为加快建设法治财政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省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检查考评获奖单位名单(略)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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