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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汕头市本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5 生效日期: 2010-01-25
发布部门: 汕头市政府
发布文号: 汕府办[2010]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8月26日,市政府召开市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评审委员会成员会议,讨论通过了2008年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决定我市安排市本级社会福利公益金3079万元,资助项目75个。其中,在2008年提取的市级福利公益金中安排支出1405万元,资助项目58个;在历年结余的福利公益金中安排支出1674万元,资助项目17个。2008年度资助资金已全部下拨到位,实际完成项目68个,落实资金2939万元。尚有7个项目尚未落实,未落实资金140万元。具体落实情况:
  一、2008年度福利公益金安排资助项目落实情况
  (一)扶老项目610万元
  1.资助敬老院建设65万元。一是资助澄海区隆都镇新建镇级敬老院20万元。由于该项目拟建新址在今年3月份被定为农田保护耕地,需另外找新址,目前已有华侨同意捐赠土地,勘探工作尚未完成。二是资助澄海区莲华镇新建敬老院20万元。该项目新址定于南宁路下长宁路段,占地面积2668平方米(村无偿提供给镇政府使用),目前正在办理变更用地性质手续,计划年底前开工。三是资助敬老院安全设施配套25万元。资助5所市定的敬老院管理示范点,即澄海区的溪南镇敬老院、潮阳区的和平镇和金灶镇金玉敬老院、潮南区的两英和陈店镇敬老院,按每所资助5万元,共25万元。主要作为敬老院消防设施及楼层安全防护罩之用。澄海溪南和潮阳和平镇的敬老院都较好地落实了该项工作。潮阳金灶镇、潮南两英和陈店敬老院尚未落实该项工作。
  2.资助居家养老工作140万元已落实。2008年我市继续安排市级福利公益金140万元,支持居家养老工作。其中金平区55万元、龙湖区20万元、濠江区20万元、澄海区15万元、潮阳区15万元,潮南区15万元。目前全市已有253位老人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免费上门服务,累计聘用服务人员216名。
  3.改造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300万元。全市安排30个农村老年人活动室建设,每个资助10万元,市级已下拨资金300万元。目前,已有22个项目竣工投入使用,6个项目完成主体建设。带动各级和社会各界投入资金740.5万元,建筑面积从原有的1175平方米扩展至现在的6724平方米。
  4.资助福利事业建设105万元。一是资助市福利院购置安装柴油发电机组30万元已落实。二是资助金平区福利院15万元已落实。其中:资助配套该院太阳能等服务配套设施建设12万元,按惯例资助该院迁新址3万元。三是资助“关爱服务、安全设施建设年”项目60万元已落实。其中:市福利院15万元,金平、澄海、濠江、潮阳等四家福利机构各10万元,南澳县福利院5万元。
  (二)济困项目330万元
  1.城乡医疗救助金280万元。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51号)和《汕头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意见(试行)》(汕府办〔2005〕129号)的规定。在当地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地方留成部分中提取20%的比例安排城乡医疗救助金280万元,其中:1.补助市中心城区资金179万元、已按低保人数,分别补助金平99万、龙湖47万元、濠江区33万元。2.专项补助资金101万元。100万元用于我市未成年人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救助。其余1万元资助市福利院收养人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金。
  2.爱心助学子项目50万元。无偿资助194名特困家庭子女升学读高中、大专、本科,按照高中96名、每名1000元,大专43名、每名3000元,大学55名、每名5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共支出资金50万元。这些学生都是来自于民政等部门确定的低保对象和困难家庭,包括单亲贫困的家庭。其中单亲困难家庭有73人,约占37.6%。
  (三)救孤项目75万元
  1.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造配套建设40万元。为落实省厅的工作部署,切实保障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该中心用福利资金进行了修缮、绿化,购置设备、教具,使之成为集救助养护、学习教育、文体活动和医疗康复于一体的救助保护中心。该项工作已完成。
  2.救助管理站安全设施建设15万元。为完善市救助管理站安全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提高关爱服务质量和水平,对市救助站的闭路录像监控系统进行维修和更换。该项工作已完成。
  3.资助汕头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照料护理经费20万元已完成。
  (四)助残项目300万元
  1.按照规定比例安排280万元资金支持残疾人事业。根据市残联的报告,资助项目已完成,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是用于100户特困残疾人危(无)户修建住房140万元;
  二是用于残疾人综合设施建设120万元,其中100万元资助市特教学校建设;
  三是用于残疾人参加省第七届残疾艺术汇演排练、参赛、集训费用20万元。
  2.资助汕头市残疾人儿童康复中心临工照料护理费20万元已完成。
  (五)殡葬事业90万元
  1.资助乡镇骨灰楼50万元。一是资助潮阳、潮南区3个老区镇骨灰楼建设30万元。资助潮阳的金灶、河溪镇,潮南的两英镇三个镇级骨灰楼,每个资助10万元,计30万元。目前,潮阳区的金灶镇、河溪镇骨灰楼已投入使用,潮南区两英镇骨灰楼已动工,但尚未建成。二是资助潮南区陈店镇、峡山街道骨灰楼建设各10万元已落实。目前,两镇骨灰楼主体工程已建成,峡山街道骨灰楼已投入使用。
  2.资助南澳县殡仪馆创建等级馆建设15万元已落实。
  3.资助各殡仪馆安装监控设施25万元。市级福利公益金资助全市4家殡仪馆、火葬场安装监控设施项目25万元已落实。其中:市殡葬管理所10万元,澄海、潮阳、南澳县等3家火葬场各5万元。
  二、历年结余资金安排资助项目落实情况
  (一)支持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工程建设1000万元。由于征地手续较为繁杂,市政府用地会议近期才召开通过,该项目资金已下拨,但尚未使用。
  (二)支持市新殡仪馆二期工程建设500万元已落实。目前二期工程主体工程建设已验收,正进入内部配套阶段,力争早日投入使用。
  (三)重点优抚70万元。一是资助汕头市烈士陵园墓包修缮工程建设40万元。资助汕头市革命烈士陵园修缮费40万元已下拨,但资金尚未使用。二是资助市军休所军休干部活动室用品配套15万元已落实,市军休所已为2个军休老干部活动室进行维修和配套。三是资助潮南区红场镇大南山革命历史纪念馆修缮资金15万元已落实。
  (四)资助社区建设104万元。2008年我市共安排市级福利金104万元,资助12个社区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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