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甘卫医政函[2009]26号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医疗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近来,卫生部组织制订了22个专业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陆续下发并上传在卫生部医政管理-医疗质量评价管理栏目。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心血管系统6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25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肾脏内科4个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2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血液内科2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34号)转发。请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卫生部确定的试点科室病种,甘肃省5个临床医学中心分别按照开展业务范围的病种制订具体实施路径;庆阳、金昌两个试点市要组织辖区三级医院制订具体实施路径,并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在每季度第一个月4日前将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卫生厅医政处。其它市、州,厅直其它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执行。转发原文和其它病种路径请在卫生部医政管理-综合管理栏目(http://www.moh.gov.cn)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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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mpzwstjkc@126.com 二0一0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