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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地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0 生效日期: 2010-01-20
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湘教办通[2010]17号
各市州教育局:
  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地区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重视学前教育”的要求,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教育部决定表彰一批全国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地区。为做好我省全国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地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学前教育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州或者县市区,每市州限推荐1个,全省向教育部推荐3个。
  二、推荐条 件
  1.能够认真贯彻《教育法》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重视学前教育”和“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要求,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切实履行政府责任。在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加大投入、规范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
  2.推荐地区应为市州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先进典型,在提高学前三年入园率、扶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扩大城市流动儿童和家庭困难儿童入园机会、切实保障学前教育投入、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规范收费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育教学指导、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克服“小学化”等方面成效突出,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近五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3.推荐地区应当是在当地行风民主评议中教育行风建设进入先进行列,人民群众满意程度较高。
  三、其他事项
  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上述条 件认真组织推荐,并于2月5日前将被推荐为先进地区综合材料(3000字以内)和“全国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地区推荐表”(详见附件)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传真:0731-84714912,邮箱:4714912@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厅将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推荐条 件,依据各被推荐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成就,择优推选3个地区上报教育部。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全国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地区推荐表
地区名称
省    市     县(区)





合 计
教 育
部门办
其 他
部门办
集体办
民办
总数
 
 
 
 
 
城市
 
 
 
 
 
县镇
 
 
 
 
 
农村
 
 
 
 
 





合计
教 育
部门办
其 他
部门办
集体办
民办
总数
 
 
 
 
 
城市
 
 
 
 
 
县镇
 
 
 
 
 
农村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该地区学前
教育师资状况
园长和专任教师总数
 
生师(园长与专任教师)比
 
学前教育投入情 况(万元)
 
2006
2007
2008
该地区学前教育总投入
 
 
 
其中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
 
 
 
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总投入的比例
%
%
%
该地区2000年以来下发的有 关
学前教育法规和规章制 度
 
省教育厅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表中数据除学前教育投入情况之外,均按2009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如实填写(其中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的分母为计生部门统计的3-5岁儿童总数);表中请列出2000以来下发的有关学前教育法规和规章 制度,具体文件作为附件与此表一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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