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青建管质字[2010]2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混凝土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冬期现场施工,确保主体结构安全,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消除功能隐患,减少质量投诉,结合今年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现就冬期有关质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及青岛市建委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冬期施工。现浇混凝土楼板施工要严格控制板面上荷时间和楼板拆模时间,外墙外保温工程温度低于5°或风力大于5级的情况下严禁施工;要把现浇混凝土、内外墙抹灰、外墙保温等在冬期施工中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监控的重点。
二、要充分做好冬期施工技术、物资准备。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草包、麻袋、塑料薄膜、外加剂等防冻保暖物资和遮挡材料。
三、要根据冬期施工特点及工期要求等编制详细合理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