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2-04 生效日期: 2010-02-04
发布部门: 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杭卫办[2010]5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9年11月27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为使全市卫生监督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条例》详细内容,依法开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执法工作。根据2010年工作安排,决定举办《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执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0年2月9日(周二)一天,上午10:30前报到。
  二、培训地点
  杭州戴斯大酒店(原东茂宾馆,地址:凯旋路451号,电话:86028888)。
  三、参加人员
  各区、县(市)卫生局分管局长1人,市、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分管领导、负责法制工作人员、分管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各1人。
  四、培训内容
  1.《条例》立法背景、宗旨、适用范围及主要内容。
  2.卫生监督员对《条例》的具体运用等。
  五、有关要求
  1.此次培训主要是针对《条例》的专项培训,培训学员将作为我市《条例》培训师资库成员。
  2.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师资作用,积极组织本辖区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六、其他
  1.参训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请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将参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月5日前报送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法制稽查科,联系人:张新光,联系电话:86416802,传真:86411262。 附件:《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执法培训班回执(略)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