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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营造林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03 生效日期: 2009-11-03
发布部门: 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宣政办[2009]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营造林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营造林主要目标
  2010年,全市计划完成人工造林8.61万亩。其中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1.4万亩,抑螺防病林1.2万亩;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3.3万亩,培育间伐8.35万亩;完成全民义务植树462万株,绿色长廊42公里,新建生物防火林带106公里,育苗0.14万亩;新建优质油茶示范基地0.12万亩。各县市区营造林生产计划任务见附件。
  二、主要措施
  1.认真抓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各地要组织实施退耕还林、抑螺防病林、长江防护林、世界银行项目林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要严格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与标准,先编制工程实施规划与设计,再组织实施,同时加强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2010年国家将对2002-2005年实施的退耕还林项目生态林部分进行阶段性验收,各地要提前做好全面自查,置换的地块要及时补造,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确保通过国家验收。
  2.积极开展森林质量提升行动。我市“636”竹林丰产增效示范工程已实施三年,2010年是项目实施的最后一年。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开展评比表彰。各地要切实做好项目的补缺补差及扫尾工程,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3.大力推进全社会植树造林工作。一是着力创新,不断丰富义务植树形式。通过营建公仆林、先锋林、青年林,以及开展认养林地、林木、绿地等活动,努力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加快绿色长廊建设。结合公路拓宽改造及“村村通”工程,做好公路、河渠沿线的绿化工作,提升绿化层次。三是积极推进绿化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加强宣传,完善服务,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积极申报绿化模范单位,通过发挥示范和带动效应,促进绿化整体水平的提高。
  4.进一步创新机制,增强发展后劲。各县市区政府要在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通过管理创新,促进经营权合理流转,积极引进外资和引导内资投入人工造林,推进非公有制主体对林业第一产业的投资,鼓励农民在自留山和责任山上营造私有林,走发展家庭林业致富的路子。
  5.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营造林的投入。一是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重点营造林项目补助;二是积极引导林业龙头企业基地造林、大户造林和招商引资造林。三是加大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营造林项目。
  6.坚持效益优先,强化质量管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深入贯彻落实“质为先”方针,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严把规划、整地、种苗、栽植各环节质量关,努力打造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全面提高我市营造林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2010年宣城市营造林生产计划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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