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黔粮流通[2009]257号
各市、州、地粮食局,各直属单位:
最近,国家安监总局对仁怀市“10.17”重大粮仓垮塌事故进行的通报,以及前段时间开展的全省粮食安全专项大检查,都暴露出了部分地方对粮食仓库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部分粮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为认真吸取仁怀市“10.17”重大粮仓垮塌事故教训,现就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以仁怀市“10.17”重大粮仓垮塌事故为反面教材,吸取事故教训,结合11月2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进一步提高对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调整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系统安全生产目标,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要深入开展粮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大对粮食安全生产及操作规程的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要从抓基层开始打牢基础,切实抓好日常基础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查找和消除隐患经常化、安全检查制度化、工作责任具体化,使全省粮食系统上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真正在思想上做到安全生产警钟常鸣。
二、落实主管部门粮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粮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贵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黔府办发[2009]30号)规定和省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切实履行对粮食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牵头处(科)室和各业务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督促、指导粮食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黔府办发[2009]31号)规定,尽快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预案、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隐患处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奖罚分明,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规范和加强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整改机制。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将各项监管责任及粮食企业各业务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各地要围绕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扎实开展粮食安全工作。当前,要认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和防火专项行动,深入进行检查,督促粮食企业尤其是仓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文件的学习贯彻,针对本企业具体情况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章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认真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完成隐患整改。对前期检查发现仍未得到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紧抓不放;对于正在整改的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对隐患整改不落实,违章 指挥、违章 作业行为,要严肃处理。 二OO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