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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收购加工制售贩卖病死猪及其产品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09 生效日期: 2009-11-09
发布部门: 河南省畜牧局
发布文号:
各省辖市畜牧局,扩权县(市)畜牧局:
  入秋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发生了以发热症状为主的生猪疫病,病死猪及其产品非法交易出现上升苗头,检疫监管任务更加艰巨,省局制定了《开展打击收购加工制售贩卖病死猪及其产品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百日行动”开展情况的动态信息实行日报制(信息报送到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科,联系人:董俊伟、金喜新,联系电话:0371-65778701.65778910)。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开展打击收购加工制售贩卖病死猪及其产品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收购加工制售贩卖病死猪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有效控制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肉食品消费安全,切实解决当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省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杜绝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遏制收购、加工、贩卖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发生;建立检疫监管长效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彻底铲除加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黑窝点;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监督和管理,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执法公正、行为规范、形象良好的动物卫生监督队伍。
  二、整治工作重点
  重点区域:饲养场、屠宰场、冷库、集贸市场、大型批发市场周边的交易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中小冷藏场所和屠宰点。
  重点环节:养殖环节、收购经营环节、屠宰加工环节、贮藏环节。
  重点产品:病猪、病死猪、病害动物产品。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2009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一是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精心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任务和工作重点。二是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群众不屠宰、不贩运、不加工、不销售、不食用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增强其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举报电话:0371-65778901),发动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和提供线索。动员广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积极主动参与“百日行动”,并作为当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工作重点。三是排查摸底。对集贸市场、肉品专营店、超市、冷库及屠宰场点进行逐个排查,重点是农村冷藏场所,确保排查不走过场,凡发现收购加工制售贩卖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黑窝点,坚决出重拳予以打击。对冷藏、屠宰加工场所实行登记备案管理,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及时汇总,于2009年11月16日前将冷藏、屠宰加工场所基本情况汇总表(具体表格见附表2.3)报送到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召开规模场、屠宰场法定代表人及生猪销售经纪人等有关人员座谈会,与养殖场、屠宰场、经纪人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对病害畜禽及其产品严格实行“四不准一处理”措施,保证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严打整治阶段(2009年11月16日至2010年2月28日)。各地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的收购、出售、运输、贮藏和加工等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快速反应,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理。采取主动出击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稽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深挖猛查,重拳出击,铲除收购、屠宰病死动物,出售、运输、贮藏和加工病害动物产品黑窝点,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办理一批重案要案,给不法分子以震慑,触犯刑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3月1日至3月20日)。各地要对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2010年3月20日前将“百日行动”书面总结及监督执法汇总表(具体表格见附表1)报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在“百日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办法》,调整监督频率,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程序、制度、规范,要认真总结成效、经验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要分析本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动物卫生监管工作新思路,攻克管理难点,提升管理水平、创新管理模式,建立检疫监管长效机制。对查处的违法行为及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重点防治违法行为出现反弹、回潮现象,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畜牧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非法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严重危害性,打击收购加工制售贩卖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真履行动物卫生监督职责,绝不能置若罔闻,熟视无睹,否则,行政执法人员就是失职、渎职。要以对党的事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保障“百日行动”顺利开展,各省辖市要成立“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督查、协调“百日行动”工作,确保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管理。一是加强管理。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吸取郸城县事件的教训,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查找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顿、净化执法队伍,对动物卫生监督队伍中违法违纪人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养奸。二是加强培训教育。要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刑法》、《行政处罚法》等公共法律及《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的教育和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树立动物卫生监督系统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三是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行政问责制。哪里出现检疫监督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就严肃追究哪里的责任。
  (三)强化责任,落实措施。严格落实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领导分区包干、定点联系制度,对冷库、屠宰场点实行检疫员“一对一”监督管理,切实做到监管措施到位,目标明确到岗、任务落实到人,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四)加强协调配合,联合监管。各地要加强与卫生、工商、质检、商务、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协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全程、全方位监管。同时,加强与电业部门的沟通,摸清农村兴建的冷藏场所,做到底数清、对象明,清除检疫监管的盲区和死角,消除安全隐患。
附表1:市“百日行动”监督执法汇总表
项目
数量
出动检查人次
 
出动执法车辆数
 
宣传媒体名称
 
宣传的次数
 
检查养殖场数
 
检查屠宰场数
 
检查市场数
 
检查超市、量贩店数
 
检查冷库数
 
查获病害肉(公斤)
 
下发整改通知书(份)
 
立案数(个)
 
罚款金额(元)
 
移交公安机关案件数
 
抓捕违法人员数
 

  备注:本表以省辖市为单位汇总填报
附表2:市冷藏场所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包片人
监管人
备注

  填写说明:1.本表以省辖市为单位汇总填报。
  2.如果企业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号码栏不填。
附表3:市屠宰加工场所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防疫合格证号码
包片人
监管人
备注

  填写说明:1.本表以省辖市为单位汇总填报。
  2.如果企业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号码栏不填。
  3.没有取得防疫合格证的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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