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水基[2009]41号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市水投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在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中有关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同时”制度在前期工作中的基本要求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十项制度”,明确安全管理在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中的有关要求,凡本市水利系统主管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各类重点水利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时,单独设置《安全专篇》,并在概、估算中单列安全生产经费。 二、《安全专篇》编制的主要内容 按照《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T5020-2007)和《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的有关要求,我市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专篇》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项目概况、主要危险因素分析、安全设计、施工期安全、安全投资和附图等内容。具体见附件《重庆市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专篇>编制内容》。 三、关于安全设施验收的问题 为保障“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切实加强安全设施建设,今后,将对重点水利工程的安全设施建设纳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按照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提交《竣工安全监督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安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同时投入使用的情况; (二)特种设备依法检验合格和使用情况; (三)安全设施经现场检查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情况; (四)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经测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五)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安全规章 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情况; (六)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配备情况; (七)职工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八)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其他 (一)凡新开工项目,项目法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6号)规定,编制保障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在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项目监管单位备案。没有保障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或方案不科学、不合理的,一律不准开工。 (二)本文件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实施中具体问题由市水利局总工办、规计处、基建处负责解释。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重庆市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专篇》编制内容 1 总则 1.1编制的目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设计范围等; 1.2编制的主要依据(法律法规、部委规章 、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文件等)。 2 建设项目概况 简述工程概况、地理、水文、地质、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机电、金属结构、采暖通风和消防等方面的设计概况,重点突出涉及安全的有关内容。 3 主要危险因素分析 3.1分析说明工程水文、地质以及近坝库岸、库岸边坡等自然条件及上下游周边地区社会环境条件对工程选址以及枢纽总体布置的不安全因素及其可能危害。 3.2分析说明生产过程中可能引发影响大坝、泄水(排沙)及消能建筑、引水系统、发电厂房、水厂、有关生产和管理用房等相应生产、生活建筑物等安全运行、造成人员财产重大伤亡损失、甚至对国民经济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后果的主要建(构)筑物、设备事故。 3.3分析说明在生产过程中可能溃坝、水淹厂房、火灾、爆炸、电气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伤害、车辆伤害、自然灾害等危险因素及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 3.4分析说明生产场所可能存在的噪音、振动、采光照明不良、高温低温、潮湿、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电磁及电离辐射等有害及其可能危害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严重后果。 4 工程安全设计 4.1提出针对工程水文、地质以及近坝库岸、库岸边坡等自然条件及上下游周边地区社会环境条件对工程选址以及枢纽总体布置的不安全因素所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 4.2分析说明枢纽工程各建(构)筑物、有关生产和管理用房等相应生产、生活建筑物在泄洪水雾影响、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安全距离等方面采取的对策措施。 4.3针对生产过程中有可能引发水灾、影响大坝和厂房及水厂等安全运行、造成人员财产重大伤亡损失、甚至对国民经济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后果的主要建(构)筑物、设备事故,并结合工程实际,说明在设计上采取的主要工程安全对策措施。 4.4结合生产过程中主要危险因素分析结果和工程特点,初拟安全设计防范措施。 4.5结合主要生产场所可能有害因素分析结果和工程特点,初拟设计防范措施。 4.6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说明设置安全标志的场所(部位、通道),明确设置安全标标志的类型、图形文字和颜色等基本原则和要求。 4.7安全卫生设施 1.安全卫生辅助用室。明确安全卫生辅助用室的设置及其技术要求。 2.安全管理机构及配置 明确工程运行期间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的编制;明确应配置的安全卫生检测仪器设备及宣传教育设备的配置标准。 5 工程施工期安全 5.1按照分部工程或事故类型简要分析工程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交通运输事故、触电、洪水灾害、淹溺、塌方、溃坝(堰)、涌水、爆、高处坠落伤害、物体打击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机械伤害、中毒、高温、噪声、振动、粉尘等各种有害因素,同时对施工期截流进行危险性分析。 5.2对工程火工器材库、炸药库、燃油库等重大危险源辨识。 5.3根据工程特点,初拟施工期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6 投资 6.1简要说明专项投资的编制原则、依据和价格水平年。 6.2列出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投资项目、单价和数量等。 7 附图 7.1劳动安全与卫生设施主要布置图; 7.2安全标志典型布置图。 上述内容可根据工程特点进行简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