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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机关服务中心关于限电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12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发布文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接历下区供电部门通知,按照济南市电力公司关于限电的通知安排,对我厅办公楼下达具体用电计划。本次限电实行不定时的限电,分为三个阶段,第一轮控供电减少17%,日用电负荷不超过139千瓦时;第二轮控供电减少20%,日用电负荷不超过134千瓦时;第三轮控供电减少30%,日用电负荷不超过117千瓦时;限电时间从元月12日-2月13日止。我厅现在日用电负荷167千瓦时,限电期内,日供电减少约28-50千瓦,为确保办公楼正常工作秩序,避免因超负荷用电造成停电,拟定限电措施如下:1、限电具体时间范围:时间2010年1月12日至2010年2月13日。2、限电措施:室内空调一律禁止使用,能关停用电器尽量关停,离开办公室时关闭所有电源,工作日下午5:10时至次日8:00停电,东二楼和网站机房除外,星期六、日全天停电,如有加班等特殊情况需用电,请告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6955092)。
 
厅机关服务中心 

二○一○年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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