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雨雪冰冻天气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16 生效日期: 2009-11-16
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外侨办(局),机关各处:
  当前,我省出现大面积雨雪冰冻天气,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联动,全力做好防范雨雪冰冻天气和农业抗灾减灾各项工作,将雨雪天气损失降到最低,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迅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涉外、涉侨、涉港澳等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各市、州外侨办(局)、机关各处室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和《通知》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在鄂外国人、华侨华人、外国专家、港澳人士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做好防范灾害性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各市、州外侨办(局)要抓紧制定防范雨雪冰冻天气部门应急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一旦出现灾情,要及时启动预案,有效应对雨雪冰冻天气期间涉外、涉侨、涉港澳突发事件发生。
  三、密切与重点联络对象的联系工作。各市、州外侨办(局)、各处室在雨雪冰冻天气期间要加强与重点联络对象的沟通与联系。适时走访有关高校、企业、贫困归侨侨眷,掌握生产生活动向,了解他们的需求,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政务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市、州外侨办(局)、各处室在特殊时期要进一步抓紧抓好政务值守工作,确保24小时政令畅通,不得擅自离岗。凡在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发生涉外、涉侨、涉港澳突发事件及其重要情况,要及时将信息报送省外侨办秘书处(联系人:李望洲,电话:027-87811321转2014,传真:87811262)。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