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府函[2009]28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我省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尽快形成全省统一、集中、规模化的产权交易市场,有效发挥融资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全面助推我省“两个加快”的实施,经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组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为省属国有控股公司。西南联交所成立后,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和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停止一切业务并依法注销。
二、西南联交所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四川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三、西南联交所为从事各类产权交易的区域性产权交易机构,主要经营:国有和非国有企业,以及自然人、其他法人和组织的产权、物权、债权、矿权、林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权、商标权、技术和知识产权、文化创意产权、涉讼资产等的交易。
四、各市(州)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积极指导和支持西南联交所的组建和运行。西南联交所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格风险防范控制,科学管理,规范运行,为各类资源配置、产权流转提供交易平台和专业服务,为促进四川经济发展做出贡献。